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02展間會議室(403004臺中市西區林森路3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004臺中市西區林森路33號,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綜規行政室收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藝文採購,採用文化部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採購標價。
5、電子領標憑據。
6、服務建議書。
二、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評選簡報人員需為本案計畫主持人,如遇計畫主持人因故無法參加簡報時,廠商應填具委任書(如協同主持人或廠商工作成員代表簡報)以示證明。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