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081 已截止

柴電工場轉向架修理場屋頂天窗黏貼玻璃隔熱膜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公告日:114/07/14 截止日:114/07/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11,77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7/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機關代碼 A.25.100.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2
機關代碼 A.25.100.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 郭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2
傳真號碼 (02)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n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7/14
原公告日 114/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7 17:2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劃主持人具有古蹟工地負責人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 1.廠商投標前應自行至現場實地勘查,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時間:本案公告期間之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 2.請投標廠商事先電話聯繫場勘時間,機關集合地點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大門(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五段50號)。 3.本案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8787-8850分機212。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更正招標公告】(變更文件:招標文件明細表、委託服務需求說明書、契約書、空白價目表、投標須知、外標封) 1.招標期間獲廠商反映,依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屋頂作業應有屋頂作業主管結業證書,另空白標價單中所載之「高空作業自走車(含操作手)」項目,容易讓人誤解為移動式起重機,另未提本案隔熱膜應為二層(隔熱貼+霧面貼)(不涉及預算金額),且經查原招標文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係誤用應更正,為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和釐清招標文件內容並廣納廠商,辦理變更及補充招標文件內容。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本案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日改為114年7月17日17:00,開標日改為114年7月17日17:20,故一併更正投標須知及外標封。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2
機關代碼
A.25.100.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
郭小姐、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2
傳真號碼
(02)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n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7/14
原公告日
114/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7/17 17:2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劃主持人具有古蹟工地負責人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 1.廠商投標前應自行至現場實地勘查,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時間:本案公告期間之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 2.請投標廠商事先電話聯繫場勘時間,機關集合地點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大門(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五段50號)。 3.本案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8787-8850分機212。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更正招標公告】(變更文件:招標文件明細表、委託服務需求說明書、契約書、空白價目表、投標須知、外標封) 1.招標期間獲廠商反映,依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屋頂作業應有屋頂作業主管結業證書,另空白標價單中所載之「高空作業自走車(含操作手)」項目,容易讓人誤解為移動式起重機,另未提本案隔熱膜應為二層(隔熱貼+霧面貼)(不涉及預算金額),且經查原招標文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係誤用應更正,為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和釐清招標文件內容並廣納廠商,辦理變更及補充招標文件內容。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本案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日改為114年7月17日17:00,開標日改為114年7月17日17:20,故一併更正投標須知及外標封。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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