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5232 已決標公告

國定古蹟臺北機廠松山材料廠修復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決標日:111/06/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93,380
原始預算
$ 7,201,401
底價金額
$ 7,107,783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機關代碼 A.25.100.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小姐、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0
機關代碼 A.25.100.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 郭小姐、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0
傳真號碼 (02)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n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70萬7,172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140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至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2.本案開放共同投標(至多2家),至少其中1家投標廠商應具上述相當之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為共同投標廠商,請分別檢具):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詳參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及六十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特定資格應檢附文件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2.本案開放共同投標,至少其中1家投標廠商應具上述相當之資格。(共同投標詳投標須知第1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 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間,得派員至臺北機廠安排投標廠商現場勘查,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先行電話洽詢以利安排,場勘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謝先生 02-87878850#2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小姐、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0
機關代碼
A.25.100.6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人
郭小姐、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0
傳真號碼
(02)87875345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n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70萬7,172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140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至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2.本案開放共同投標(至多2家),至少其中1家投標廠商應具上述相當之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為共同投標廠商,請分別檢具):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詳參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及六十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特定資格應檢附文件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2.本案開放共同投標,至少其中1家投標廠商應具上述相當之資格。(共同投標詳投標須知第1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勘查】 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間,得派員至臺北機廠安排投標廠商現場勘查,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先行電話洽詢以利安排,場勘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謝先生 02-87878850#2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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