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87878850#330、212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不包含停工期間)因故展延工期30天(含)以上,保留本案履約相關之費用,預計擴充期程共計10個月,後擴金額為183萬3,33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一) 廠商資格: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學術機構、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
(二)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證明(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格式如附)、其他應附文件詳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
(三)公立學校機構得以參與投標證明之公函代替第(二)1、2項資格文件。
【特定資格】(詳參投標須知第66點)
(一)廠商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
(二)應檢附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開放投標廠商場勘】
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間,請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先行電話洽詢以利安排,場勘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 5 段 50 號。(02-87878850#212 王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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