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hrm172@nhrm.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具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或行號,並登記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登記代碼為J101010),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如附):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 其他:切結書、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請攜授權書及身分證件與會)。
(六)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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