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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機關得後續擴充1次(每次1年)。
(二)機關每年對廠商進行服務績效評鑑作業,若平均得分皆達80分以上,壹、 機關得視次年度預算(且於新臺幣325萬元範圍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107年度後續擴充事宜。
(三)後續擴充評核及評鑑詳勞務採購契約第十五條之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行政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106.1.1至106.12.31(詳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投標之資格條件及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地址及電話詳上開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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