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30 已決標公告

2025館慶文學暢秋日市集規劃執行

國立臺灣文學館 決標日:114/06/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佳百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98,000
決標折數
96.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代碼 A.25.100.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詹小姐
聯絡電話 (06)2217201#2501
機關代碼 A.25.100.3
單位名稱 公服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詹小姐
聯絡電話 (06)2217201#2501
傳真號碼 (06)2218952
電子郵件信箱 chiehmin@nmt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1次,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機關得視114年度執行情形及預算核定,通知得標廠商115年之需求;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得以換文方式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契約條件變更,得改以議價方式辦理續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機關審查未通過者,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3 11: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1樓(服務臺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依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14條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除上述資格文件外,廠商並應檢具: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得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及廠商信用之證明;惟須檢具由該學校或該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對外公函代之。 二、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廠商需完全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各款之資格,如有任何一款不符合,則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繼續參加企劃書之評審。評審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對本案精神之掌控度(30%)。 (二)相關活動規劃及內容(25%)。 (三)工作團隊與經驗實績(15%)。 (四)經費編列之合理性(20%)。 (五)簡報及詢答(10%)。 三、招標文件皆為開放文件格式(ODF),請廠商逕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及安裝最新版本「ODF文件應用工具」。 ﹝其他﹞ 1.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代碼 A.25.100.3
聯絡人
詹小姐
聯絡電話
(06)2217201#2501
機關代碼
A.25.100.3
單位名稱
公服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詹小姐
聯絡電話
(06)2217201#2501
傳真號碼
(06)2218952
電子郵件信箱
chiehmin@nmt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1次,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機關得視114年度執行情形及預算核定,通知得標廠商115年之需求;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得以換文方式續約,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契約條件變更,得改以議價方式辦理續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機關審查未通過者,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3 11: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1樓(服務臺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依文化藝術採購辦法第14條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除上述資格文件外,廠商並應檢具: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得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及廠商信用之證明;惟須檢具由該學校或該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對外公函代之。 二、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廠商需完全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各款之資格,如有任何一款不符合,則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繼續參加企劃書之評審。評審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對本案精神之掌控度(30%)。 (二)相關活動規劃及內容(25%)。 (三)工作團隊與經驗實績(15%)。 (四)經費編列之合理性(20%)。 (五)簡報及詢答(10%)。 三、招標文件皆為開放文件格式(ODF),請廠商逕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及安裝最新版本「ODF文件應用工具」。 ﹝其他﹞ 1.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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