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30 已決標公告

國定古蹟原臺南州廳滲漏水修復工程

國立臺灣文學館 決標日:109/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港森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00,000
原始預算
$ 9,048,451
底價金額
$ 9,010,000
決標折數
92.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代碼 A.25.100.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陶先生
聯絡電話 (06)2217201#2100
機關代碼 A.25.100.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陶先生
聯絡電話 (06)2217201#2100
傳真號碼 (06)2226115
電子郵件信箱 taomt@nmt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服務台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7/01 10: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收發室或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戶名不可空白)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同意書。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特定資格 1.具有「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資格之工地負責人及第12條之傳統匠師之人員資格。 2.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實務工程經驗:累積三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1.通信領標者請自付貼足郵資之掛號回郵大型信封(A4以上),書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逕寄本館行政室受理,並請自行估計往返郵遞時間,如有誤投、延誤投標情事,本館概不負責。 2.本案評分及格最低標,廠商需完全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各款之資格,如有任何一款不符合,則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繼續參加服務建議書之審查。審查項目及標準:(1)整體內容規劃(35%);(2)專業能力及實績經驗(30%);(3)職業安全衛生及緊急應變計畫(25%);(4)簡報答詢(10%)。 ﹝其他﹞ 1.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封、規格封或價格封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2.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代碼 A.25.100.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陶先生
聯絡電話
(06)2217201#2100
機關代碼
A.25.100.3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陶先生
聯絡電話
(06)2217201#2100
傳真號碼
(06)2226115
電子郵件信箱
taomt@nmt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服務台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30 17:00
開標時間
109/07/01 10: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收發室或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1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戶名不可空白)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同意書。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特定資格 1.具有「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資格之工地負責人及第12條之傳統匠師之人員資格。 2.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實務工程經驗:累積三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1.通信領標者請自付貼足郵資之掛號回郵大型信封(A4以上),書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逕寄本館行政室受理,並請自行估計往返郵遞時間,如有誤投、延誤投標情事,本館概不負責。 2.本案評分及格最低標,廠商需完全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各款之資格,如有任何一款不符合,則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繼續參加服務建議書之審查。審查項目及標準:(1)整體內容規劃(35%);(2)專業能力及實績經驗(30%);(3)職業安全衛生及緊急應變計畫(25%);(4)簡報答詢(10%)。 ﹝其他﹞ 1.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封、規格封或價格封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2.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文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3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