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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070 萬元(含稅)為上限。倘因機關辦理「第二期擴建統包工程」設計變更或後續擴充,致主體工程建造費用增加時,其監造技術服務費得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第三類級距費率、基本折扣率、折扣百分比核算,並據以辦理契約金額之調整。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127 - 「面向國際.展示臺灣」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第二期擴建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會議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預估至120年2月28日),詳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共同投標。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2.詳細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7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除上開「廠商資格摘要」所述以外,其他應附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7點。
(2)本採購一律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採購網系統操作如需諮詢,請撥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日期與時間,機關將於開標後通知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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