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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09,747,107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為本採購結算完成前;金額為新臺幣5億元整。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127 - 「面向國際.展示臺灣」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第二期擴建計畫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新建一館、擴建三館及新建歷史長廊,整合特色展區及體驗式典藏特區,將成為代表臺灣之國際級博物館。
功能及特性:
1.國際級展覽空間標準:新建國際展廳及文化科技體驗廳,空間規模及環境條件符合國際博物館規格,配備專業溫濕度與照明控制系統,以利國際展覽合作與舉辦。2.典藏創新與近用:典藏空間將由 1,997m² 擴大至4,260m²,規劃「體驗式典藏特區」,將典藏庫房轉變為兼具展示功能的學習場域,讓觀眾可近距離接觸文物。3.公共服務優化:新建「歷史長廊」及智能公共服務空間,提供售票分流、餐飲商店及休憩區,解決現有公共服務空間不足的問題。4.服務設計:空間設計將落實文化平權與通用設計,提供無障礙且共融的環境,並納入性別友善設施。
效益:
1.打造文化國家隊,成為世界認識臺灣的首要窗口。2.創新歷史體驗,帶動文化產業升級。3.典藏國民記憶,壯大臺灣文化內容。4.開展當代行動,引領博物館蒐藏新趨勢。5.打造文化科技建設,邁向淨零未來。6.整合南臺灣文化產業,提升城市創意競爭力。
標準及品質:建築將達成鑽石級智慧建築與綠建築標章,以及建築能效標示1+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會議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履約期限
一館應於決標之次日起 1,320 日內竣工,全案並應於決標之次日起 1,500 日內竣工,竣工前60日並應完成消防竣工檢查、使用執照掛件;有關工程設計部分之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案允許5家以內廠商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
(1)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開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之廠商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2)單獨投標:本採購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如甲等綜合營造業者本身不具開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之資格,則該單獨投標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1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2.詳細資格條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7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本案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於廠商資格條件及市場競爭性部分之建議,考量近期的市場環境導致潛在投標廠商過少,為避免影響競標意願,故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除上開「廠商資格摘要」所述以外,其他應附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7點。
(2)本採購一律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採購網系統操作如需諮詢,請撥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日期與時間,機關將於開標後通知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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