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 安南區 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林森路一段151號18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3/12/26 - 114/01/06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行政典藏大樓辦公空間調整委託設計監造」採購案第2次契約變更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決標公告屬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依規定辦理公告,開標時間以機關簽奉核准日期及時間登載,增加之金額屬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爰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逕洽原廠商辦理。
二、本案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計算方式: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697萬9,127元,預估工程建造費用1,604萬2,082元。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1「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第三類計算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截至本案第1次契約變更換算工程預算金額為1,541萬2,310元,依原案議價折扣比(99%)及上表計算後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為130萬9,751元;第2次契約變更(以下稱本次變更)工程預算金額為156萬6,817元,依上表及原案金額累加計算設計及監造服務費(即預算金額)為12萬7,470元。廠商減價(即折扣百分比)為99%整,本次契約變更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12萬7,470元×99%,再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為12萬6,195元,爰本案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130萬9,751元+12萬6,195元。
三、本次變更得標廠商報價12萬7,785元,廠商減價(即折扣百分比)為99%整,決標金額依上列計算登載為12萬6,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