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ulong@nm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大廳(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 年11 月30 日止或契約價金上限總額即將用罄經雙方書面同意之日期,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投標廠商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服務建議書(1式9份)。
(4)採購標單(正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應符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上開各項權利。
(2)投標廠商應檢具採購標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採購標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8條第22款規定辦理。
(4)本採購屬優先採購項目及廠商應辦理事項,請詳契約第18條第8款規定。
(5)機關因辦理行政典藏大樓辦公空間調整,爰視空間彈性安排開標作業地點。
(6)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8)評選會議時間另訂,請於開標後洽詢承辦人黃先生,電話06-3568889分機222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