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13 已決標公告

「111年湖畔圖書室後續雜項工程」採購案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決標日:111/05/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和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0,450
原始預算
$ 1,700,000
底價金額
$ 1,680,4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00.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2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2
傳真號碼 (06)3568896
電子郵件信箱 arch@nmt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1 10: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5: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60日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廠商須具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1-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4)比(議)價單(正本)。 (5)標單(正本,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6)其他:押標金繳納證明(如採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者,請列印「線上繳納押標金交易明細」附於投標文件檢送)。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應符合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上開各項權利。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2條第6款規定辦理。 (4)為配合中央政府防疫政策,本館將視防疫需要,彈性執行下列作業:調整開標、議價及評選(審)作業地點,評選(審)之議價改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進行,會議如須簡報一律改以視訊方式辦理,請投標廠商預為因應及配合防疫措施。 (5)後續將視疫情變化滾動性調整,請密切注意機關官網訊息公告或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2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2
傳真號碼
(06)3568896
電子郵件信箱
arch@nmt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1 10: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5: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60日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廠商須具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1-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4)比(議)價單(正本)。 (5)標單(正本,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6)其他:押標金繳納證明(如採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者,請列印「線上繳納押標金交易明細」附於投標文件檢送)。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應符合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視同放棄上開各項權利。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2條第6款規定辦理。 (4)為配合中央政府防疫政策,本館將視防疫需要,彈性執行下列作業:調整開標、議價及評選(審)作業地點,評選(審)之議價改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進行,會議如須簡報一律改以視訊方式辦理,請投標廠商預為因應及配合防疫措施。 (5)後續將視疫情變化滾動性調整,請密切注意機關官網訊息公告或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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