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1081201@nm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1)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1-2)執業所在地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1-3)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1)公司登記證(影本)。
(2-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或地方同業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2-3)技師有效期執業執照(影本)。
(2-4)執業所在地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5)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切結書2(投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4)企劃書(1式8份)。
(5)比(議)價單(正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三、廠商得於投標前視需要逕洽機關承辦人謝小姐(06-3568889分機2212)會勘,會勘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
四、開標後由業務單位聯絡人通知合格廠商評審會議時間。
※4月1日更正招標公告原因:等標期間適逢清明連假(4月2日至4月5日),為利廠商完整備標,擬延長等標期至4月15日上午10時整止,招標文件更動投標須知與外標封相關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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