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09 已決標公告

「手扶梯及欄杆防墜等設施增設工程」採購案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決標日:108/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鴻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0,000
原始預算
$ 2,400,000
底價金額
$ 2,359,440
決標折數
93.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00.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4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4
傳真號碼 (06)3568896
電子郵件信箱 o1080604@nmt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1 10: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1:0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09年2月28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行號等:廠商須具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二、應附之證明文件: 1.列有上開營業項目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須符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 9.比(議)價單(正本)。 10.標單(正本,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11.不辦理物調聲明書(正本)。 12.押標金繳納證明。 13.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涉優先採購經費項目逾新臺幣10萬元或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23條第(九)、(十)款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3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4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4
傳真號碼
(06)3568896
電子郵件信箱
o1080604@nmt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1 10: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1:0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09年2月28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行號等:廠商須具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二、應附之證明文件: 1.列有上開營業項目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須符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正本,切結書1)。 9.比(議)價單(正本)。 10.標單(正本,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11.不辦理物調聲明書(正本)。 12.押標金繳納證明。 13.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本採購如涉優先採購經費項目逾新臺幣10萬元或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23條第(九)、(十)款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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