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06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火災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採購案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決標日:106/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000
原始預算
$ 456,128
底價金額
$ 364,900
決標折數
4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7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7
傳真號碼 (06)3564981
電子郵件信箱 linabby@nm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10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議價,在45萬元內並依原契約經費項目及內容,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1/07
原公告日 106/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4 10:00
開標時間 106/11/14 11:00
開標地點 709 臺南市安南區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12時至107年12月31日12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保險採購案之保單條款皆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且本案以保險單作為書面驗收證明,無須另訂契約條款,爰採『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辦理招標訂約事宜。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投標廠商依分類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符合「H501021財產保險業」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1)列有上開營業項目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比(議)價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投標廠商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三、更正「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選項,勾選為「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7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6)3568889#2207
傳真號碼
(06)3564981
電子郵件信箱
linabby@nm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10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議價,在45萬元內並依原契約經費項目及內容,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1/07
原公告日
106/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4 10:00
開標時間
106/11/14 11:00
開標地點
709 臺南市安南區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12時至107年12月31日12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保險採購案之保單條款皆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且本案以保險單作為書面驗收證明,無須另訂契約條款,爰採『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辦理招標訂約事宜。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投標廠商依分類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1.公司、行號等:須符合「H501021財產保險業」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1)列有上開營業項目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比(議)價單(正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投標廠商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三、更正「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選項,勾選為「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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