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26 已決標公告

「107年園區植栽養護暨清潔」採購案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決標日:106/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達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30,000
原始預算
$ 8,141,643
底價金額
$ 8,1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00.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339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339
傳真號碼 (06)3558393
電子郵件信箱 chaitzung@nm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9 10:00
開標時間 106/11/09 14:0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依分類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公司、行號等: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應附之證明及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服務建議書1式6份。 4.比(議)價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為配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若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標,廠商須將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10%以上標的分包予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並訂立書面契約副本送交機關1份。如未分包予該等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須繳納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10%之違約金。如有正當理由無法配合辦理,經機關同意後,得免繳違約金。 4.廠商得於投標前視需要逕洽機關現場勘查,勘查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未洽機關現場勘查者視同清楚本案區域及工作內容。 5.評選會議:時間另訂,請於開標後洽詢承辦人林先生,電話06-3568889轉233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00.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339
機關代碼
A.25.100.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6)3568889#2339
傳真號碼
(06)3558393
電子郵件信箱
chaitzung@nm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9 10:00
開標時間
106/11/09 14:0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館行政室(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依分類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公司、行號等: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應附之證明及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服務建議書1式6份。 4.比(議)價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2.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比(議)價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標價清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3.為配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若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標,廠商須將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10%以上標的分包予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並訂立書面契約副本送交機關1份。如未分包予該等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須繳納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10%之違約金。如有正當理由無法配合辦理,經機關同意後,得免繳違約金。 4.廠商得於投標前視需要逕洽機關現場勘查,勘查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未洽機關現場勘查者視同清楚本案區域及工作內容。 5.評選會議:時間另訂,請於開標後洽詢承辦人林先生,電話06-3568889轉233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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