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23391141#211或11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9年4月30日(含)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行號: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國內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
(2-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立案證明(影本,公立學校免附)。
(2-2)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正本)。
(2-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本公告未載明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其他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應隨時注意等標期間機關是否有異動本案招標訊息。
5.108年12月31日更正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