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onhui2@nmp.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以107年之人數需求為原則,依契約原定條件與廠商增購,延長服務期限,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台幣8,020,000元,累計總採購金額新台幣不超過16,040,000元。
2.增加服務費由廠商依議價決標金額請款,以職別項目、薪資標準、稅捐及實際增加或延長(含例假日)天數計算費用。
3.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立案之保全業(可單獨或共同投標)。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勨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附加說明
*配合政府推動使用開放檔案格式ODF做為文件標準格式,相關招標文件請下載免付費LibreOffice 開放檔案編輯軟體。下載網址 https://zh-tw.libreoffice.org/ ,請安裝『LibreOffice 安定版』。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領:向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秘書室(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領取。
2.郵購:於截標日前(請自酌郵遞往返時間)依上述地址寄達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秘書室,註明洽購招標文件之案號,附回件信封(信封大小以能裝A4以上紙張為原則),書妥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新台幣150元。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過程
1.開標(資格標)時間:106年9月7日10時00分,地點:本館行政大樓3樓3048會議室。
2.評選會議時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議約:評選會議結束,隨即進行議約程序。
其它
1.本案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採固定價格給付,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本館將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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