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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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除預估執行之工程1100萬外,擬擴增包含本館所執行之普悠瑪計畫在內之相關樂舞場域的設施改善等,預計增購工程款800萬元,合計發包工程款上限1900萬元,設計監造服務費約擴充84萬元,並以原契約條件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僅提供電子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設計階段61日曆天(不含審查時間),監造階段配合工程進度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1)登記證明文件
1.一般相關廠商:公司設立證明文件(或營業項目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技師)證書、開(執)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繳納所得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設立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得以列印主管機關相關證照資料(須加蓋公司印章)代替。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詳如附件)
(4)切結書(詳如附件)。
(5)另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