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301 已決標公告

「文化資產保存科學資料管理圖台維運計畫」 (114年)勞務採購案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決標日:114/07/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采義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代碼 A.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育林
聯絡電話 (04)22177777#1281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蔡育林
聯絡電話 (04)22177777#1281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215@bo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本案採購需求說明內所須廠商提供之各項服務(資訊系統維運、內容擴增及功能更新與擴充等事項),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00萬元整,擴充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4 10:1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開標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二、本案採序位法,符合資格者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地點,進行評選。 三、評選項目及標準:(詳需求說明書與評選作業須知) 1、廠商專業能力及經驗:10% 2、專案執行能力及相關服務:25% 3、資安作為:10% 4、經營管理能力與文化資產專業能力:20% 5、價格分析:20%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5% 7、簡報及詢答:10% 四、⾏政院公共⼯程委員會電⼦領標網址:政府電⼦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五、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議價程序不能免,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育林
聯絡電話
(04)22177777#1281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蔡育林
聯絡電話
(04)22177777#1281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215@bo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本案採購需求說明內所須廠商提供之各項服務(資訊系統維運、內容擴增及功能更新與擴充等事項),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00萬元整,擴充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4 10:1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開標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二、本案採序位法,符合資格者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地點,進行評選。 三、評選項目及標準:(詳需求說明書與評選作業須知) 1、廠商專業能力及經驗:10% 2、專案執行能力及相關服務:25% 3、資安作為:10% 4、經營管理能力與文化資產專業能力:20% 5、價格分析:20%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5% 7、簡報及詢答:10% 四、⾏政院公共⼯程委員會電⼦領標網址:政府電⼦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五、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議價程序不能免,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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