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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269@bo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育成中心1樓秘書室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04月30日以前完成(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文史工作室或公司行號等。(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機構章(學校則蓋關防)及負責人印章。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二、本案採序位法,符合資格者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地點,進行評選。
三、評選項目及標準:(詳招標規範)
1.技術建議:20%
2.管理建議:15%
3.廠商經驗與能力:15%
4.資安規劃:15%
5.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20%
6.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5%
7.現場簡報及答詢:10%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五、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議價程序不能免,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六、更正公告說明:補充「系統架構說明書」及「教育訓練手冊」,並抽換「招標文件一覽表」及「投標須知」,其餘文件未更動,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時間未改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