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0265@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3,705,724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內竣工。(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禁止者。
2.建築:經主管機關登記許可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機電:經主管機關登記許可之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4.空調:經主管機關登記許可之甲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
資格封應檢附文件:
1、共同投標協議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有電器承裝業者需提供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冷凍空調業需提供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4、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6、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7、廠商信用之證明。
8、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押標金之票據或繳交證明收據及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10、切結書1。
價格封應檢附文件:投標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
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二、本案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地點,進行審查。審查項目及標準(詳評分及格最低標作業說明)
1.工程管理計畫與對本案之瞭解程度及對策因應:30%
2.工期及主要材料、設備選用:20%
3.廠商實績及過去履約績效:25%
4.團隊組織及主要工作人員學經歷:13%
5.投標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2%
6.簡報及現場詢答:10%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