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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249@bo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履約期限
應於112年11月15日前完成履約(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逐項填寫後,於投標人欄位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其他:押標金票據、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5、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6、原廠公開型錄或佐證資料:依規格所列項次及內容,以色筆編號並畫線清楚標註;型錄如有部分規格未標示,應提供其他技術文件或原廠出具補充說明以資證明(外文者須附中文摘要)或投標儀器符合本規定以上性能之切結保證;所投規格經審查結果不合格時,其所投標單無效。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
一、本局於112年6月8日修正規格需求說明書及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並抽換招標公告文件:規格需求說明書及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其餘文件均未變動。
二、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均未變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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