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6201 已決標公告

「行動劇場舞台設備」財物採購案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決標日:108/07/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輝舞台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60,624
原始預算
$ 3,400,000
底價金額
$ 3,318,970
決標折數
86.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代碼 A.2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哲
聯絡電話 (04)22177777#7765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傳藝民俗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陳明哲
聯絡電話 (04)22177777#7765
傳真號碼 (04)22292022
電子郵件信箱 ch0176@bo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10:50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50天內(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向票據交換機構申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如附,加蓋大小章)。 5、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6、其他:押標金票據、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7、原廠公開型錄或佐證資料:檢附鋁製桁架、桁架底座固定施工材質、鋁製平台、鋁製腳撐組合 規格如需求說明部分,依規格所列項次及內容,以色筆編號並畫線清楚標註,未標記畫線者視為不合格標。型錄如有部分規格未標示,應提供其他技術文件或原廠出具補充說明以資證明(外文者需附中文摘要),所投規格經審查結果不合格時,其所投標單無效。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明哲
聯絡電話
(04)22177777#7765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傳藝民俗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陳明哲
聯絡電話
(04)22177777#7765
傳真號碼
(04)22292022
電子郵件信箱
ch0176@bo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10:50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50天內(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向票據交換機構申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如附,加蓋大小章)。 5、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6、其他:押標金票據、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7、原廠公開型錄或佐證資料:檢附鋁製桁架、桁架底座固定施工材質、鋁製平台、鋁製腳撐組合 規格如需求說明部分,依規格所列項次及內容,以色筆編號並畫線清楚標註,未標記畫線者視為不合格標。型錄如有部分規格未標示,應提供其他技術文件或原廠出具補充說明以資證明(外文者需附中文摘要),所投規格經審查結果不合格時,其所投標單無效。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