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81 已決標公告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編號B03歷史建築物漏水修繕工程案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決標日:107/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進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8,650
原始預算
$ 1,645,854
底價金額
$ 1,558,6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代碼 A.2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177777#6920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177777#6920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30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3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1 10:1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6、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7、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完成歷史建築或古蹟之日常維修、修復之類似案件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8、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9、其他: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切結書1、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177777#6920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177777#6920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30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31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1 10:1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6、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7、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完成歷史建築或古蹟之日常維修、修復之類似案件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8、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9、其他: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切結書1、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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