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121 已決標公告

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B07暨B04歷史建築之日常管理並維修與週邊環境整備工程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決標日:106/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進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69,712
原始預算
$ 9,495,033
底價金額
$ 9,000,000
決標折數
94.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代碼 A.2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60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60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30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3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萬4,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為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6、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7、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歷史建築或古蹟之日常維修、修復之類似案件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9、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10、其他:授權書、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切結書1。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60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廖寄萍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60
傳真號碼
(04)22299382
電子郵件信箱
ch030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2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3 09:30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萬4,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為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E101011】(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6、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7、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歷史建築或古蹟之日常維修、修復之類似案件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9、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10、其他:授權書、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切結書1。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