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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247@boc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營業登記項目具下列其中一項即可)。(詳投標須知)
1.E601010電器承裝業。
2.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3.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者,請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件與會,不須裝入)、押標金票據(已繳納者檢附本須知第37點證明文件)、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服務建議書ㄧ式12份。
7、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置於價格封)。
二、審查項目及標準:(詳需求說明書暨審查作業說明)
1. 廠商經驗與能力(實績):30%
2. 品質、功能及特色:30%
3. 交貨時程規劃:20%
4. 商業條款:10%
5. 簡報及詢答:10%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
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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