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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新台幣2,000萬元整為上限。
(2)擴充項目:本採購相關設備(包括多普勒測速導航儀與慣性導航系統、佈放與回收系統、飛行輔助與海圖整合系統等相關設備及相關附件。
(3)擴充期限:106年3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6年2月28日止(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法廠商。(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5、其他:授權書、押標金票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保證提供符合或優於本機關各項需求設備切結書。
6、投標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二、審查項目及標準:(詳規格需求說明書暨審查作業說明)
1. 廠商經驗與能力(產品實績):20%
2. 品質、功能及特色:50%
3. 交貨時程規劃:10%
4. 商業條款:10%
5. 簡報及詢答:10%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htt
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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