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201 已決標公告

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修復再利用暨攝影文化中心工程案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決標日:105/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潤昶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129,860
原始預算
$ 135,655,368
底價金額
$ 130,129,8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代碼 A.2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2 - 多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偉忠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36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古蹟聚落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莊偉忠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36
傳真號碼 (04)22292017
電子郵件信箱 ch014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15,91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4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1)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1-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有效期限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7)廠商切結書1 (8)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9)工地負責人、匠師(泥作、木作及屋面瓦作)資格文件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1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2.價格封:(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標單 (2)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含電子檔)。 (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二、本案採異質採購最低標審查,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另行 通知異質採購審查會時間、地點。 三、審查項目及權重:(詳異質採購最低標審查須知) 1.廠商實績:20% 2.依本案特性撰擬重要項目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20% 3.古蹟施工過程因應措施:15% 4.綜合表現:20% 5.主要工作人員經驗及能力:15% 6.簡報及答詢:10%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 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偉忠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36
機關代碼
A.25.1
單位名稱
古蹟聚落組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人
莊偉忠
聯絡電話
(04)22295848#236
傳真號碼
(04)22292017
電子郵件信箱
ch0141@bo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15,91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45
開標地點
本局綠建築1樓會議室(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收發文處(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1)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1-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有效期限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7)廠商切結書1 (8)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含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9)工地負責人、匠師(泥作、木作及屋面瓦作)資格文件 (10)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查詢押標金資料同意書 (1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2.價格封:(價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標單 (2)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含電子檔)。 (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二、本案採異質採購最低標審查,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另行 通知異質採購審查會時間、地點。 三、審查項目及權重:(詳異質採購最低標審查須知) 1.廠商實績:20% 2.依本案特性撰擬重要項目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20% 3.古蹟施工過程因應措施:15% 4.綜合表現:20% 5.主要工作人員經驗及能力:15% 6.簡報及答詢:10%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 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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