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CC001 已決標公告

教室及交誼廳視聽視訊相關設備系統汰換整合

國家環境研究院 決標日:112/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瀚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13
原始預算
$ 1,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環境研究院
機關代碼 A.23.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佩玉
聯絡電話 (03)4020789#550
機關代碼 A.23.5
單位名稱 環教認證中心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聯絡人 魏佩玉
聯絡電話 (03)4020789#550
傳真號碼 (03)4020779
電子郵件信箱 pywei@e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購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 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機關原於112年8月14日刊登第一次公開招標公告係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名稱,今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國家環境研究院,決標後以機關名稱國家環境研究院簽訂契約。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包括民意代表)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利衝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環境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環境研究院
機關代碼 A.23.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佩玉
聯絡電話
(03)4020789#550
機關代碼
A.23.5
單位名稱
環教認證中心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聯絡人
魏佩玉
聯絡電話
(03)4020789#550
傳真號碼
(03)4020779
電子郵件信箱
pywei@e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5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本案不得共同投標。 三、 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四、 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機關原於112年8月14日刊登第一次公開招標公告係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名稱,今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國家環境研究院,決標後以機關名稱國家環境研究院簽訂契約。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包括民意代表)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利衝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環境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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