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ychuang@moenv.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整,因本計畫為2年計畫並具延續性,若114年度得標廠商經機關期中報告審查通過,並經認定具執行成效,且得標廠商提出115年工作計畫,經機關同意後,機關准予該得標廠商辦理115年度優先議價事宜。若115年度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時,機關得保留執行與否和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即機關保有第2年計畫是否與得標廠商議價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1樓招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1樓秘書室收文處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或決標日(以日期在後者為準)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更正公告
114年1月7日更正招標公告說明:因案名誤植,爰修正本案案名為「114年至115年災害應變智慧化預警與決策系統計畫(第1年)」,並修正部分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