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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115年度與116年度於各該年度分別議價,115年度預算金額為700萬元,116年度預算金額為2,300萬元,如有調整工作內容則預算將配合調整)。115年度擴充執行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116年度擴充執行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均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日或決標日(以日期在後為準)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含星期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附加說明
1.因本計畫為2年計畫並具延續性,若得標廠商115年度果報告經機關審查通過而有成果者,116年度機關得視辦理情形准予該得標廠商優先議價,得標廠商提出第2年工作計畫經認可後辦理議價。
2.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115年度與116年度於各該年度分別議價,115年度預算金額為700萬元,116年度預算金額為2,300萬元,如有調整工作內容則預算將配合調整)。115年度擴充執行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116年度擴充執行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均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倘屬原契約暨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倘屬新增項目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採議價方式辦理。
3.若116年度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時,機關得保留執行與否和執行內容修正之最後權限,即機關保有第2年計畫是否與得標廠商議價之權利。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請以網路電子領標方式領取,網址如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址: 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環境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電話:02-23710261、傳真:02-23116071)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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