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
電子郵件信箱
SEKCWANG@mohw.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800,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金額,為「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2樓2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秘書處採購科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機關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 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屬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承攬)。
■屬於「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者:
1.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餘應投標文件如下: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標單(總表、詳細表、單價分析表)。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乙式2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比減價單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總標價應與標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相同)
■押標金:新臺幣30萬元整。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二、本案需求規格聯絡人:本部秘書處洪先生或林先生(02)85906562或(02)85906535
三、本案履約項目包含防水工程,其工程之預估金額為新臺幣154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