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
聯絡電話
(02)28201999#3363/6301
電子郵件信箱
stchan@nricm.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需求說明書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行號、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廠商之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最近一期之申報證明文件(影本1份)。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單位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聯絡人
1.需求及計畫書相關:02-28201999分機6301蔡老師
2.投標文件相關:02-28201999分機3363詹小姐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未依規定填寫大寫標價、蓋章及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為不合格標。
2.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當日機關所在地經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時,以次1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不另行公告(截止投標日亦同)。
5.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更正內容:
(一)投標須知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更正為「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二)延長等標期間:載明截止投標期限及開標時間之招標文件包括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投標須知及投標封一併更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