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665@sfa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二)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700萬元整。
(三)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2個月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1,400萬元整(114年700萬元整,後續擴充700萬整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700萬元整。
※後續擴充:
(一)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二)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700萬元整。
(三)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得以審酌實際辦理情形,若廠商無違約情事及績效符合本案需求者,本案相關系統維護、諮詢服務及功能增修部分得依需求條件採議價方式於115年度繼續委由廠商辦理(1次12個月為限),委託期間為本案履約期滿後12個月,委託經費以700萬元整為上限。至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任務調整配合,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履約地點:
■招標機關地點: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
軟體及硬體設備履約地點為衛生福利部,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3樓機房。
教育訓練履約地點:決標後,由廠商提出建議地點,並經機關同意。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
5.標單正本1份。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
7.資訊服務經費分析正本1份。
8.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4.-8.文件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4.-7.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第1次招標公告更正,更換3份招標文件:01投標須知、02需求說明書、08資訊服務經費分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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