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665@sfaa.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801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履約內容包含系統維運,為使系統順利運作(詳如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450萬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450萬元整(經常門170萬元整,資本門28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13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20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理由:本案履約內容包含系統維運,為使系統順利運作,防履約期間故障且未及維修,爰請廠商繳交履約保證金。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
5.標單正本1份。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
7.經費服務委外經費試算表正本1份。
8.服務建議書一式11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9.預估工時分析附表正本1份。
*4.-8.文件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4.-7.9.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履約地點:
■招標機關地點: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
1.軟體及硬體設備履約地點為衛生福利部,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3樓機房。
2.其他地點:決標後,由廠商提出建議地點,並經機關同意。
✽第1次修正招標公告:更換招標文件-01投標須知,因第27點及第77點日期誤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