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665@sfa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2個月。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155萬8,896元整。
3.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詳見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係為確保系統穩定運作,並即時協助使用者(詳見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自決標日起12個月止,以時間在後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
5.標單正本1份。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
7.經費服務分析正本1份
8.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4.-7.文件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
※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311萬7,792元整(預算金額155萬8,896元整及後續擴充155萬8,896元整)。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155萬8,896元整。
※繳交履約保證金之理由:本案係為確保系統穩定運作,並即時協助使用者操作問題,廠商須於履約期間提供服務,爰請得標廠商繳交履約保證金。
※後續擴充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2個月。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155萬8,896元整。
3.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得以審酌實際辦理情形,若廠商無違約情事及績效符合本案需求者,本案相關系統維護及諮詢服務部分得依需求條件採議價方式於115年度繼續委由廠商辦理(1次12個月為限),委託期間為本案履約期滿後12個月,委託經費以155萬8,896元整為上限。至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任務調整配合,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