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8040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975,245
原始預算
$ 88,526,183
底價金額
$ 85,500,000
決標折數
95.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代碼 A.2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張專員;規格聯絡人:石科長
聯絡電話 (02)89798341
機關代碼 A.21.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張專員;規格聯絡人:石科長
聯絡電話 (02)89798341
傳真號碼 (02)26531773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457@sf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730,0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26,1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金額,為「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8,526,183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B10704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4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4樓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詳閱招標文件,並隨時注意異動公告。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石婉麗科長,聯絡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89。 二、投標廠商於領標後投標前應自行前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12鄰榮光路19號)進行現場勘查,就現場標的物皆應詳細勘查,對於本工程之現場情形及施作內容應完全了解,於得標後不得藉故推諉無法履約或要求加價。 三、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有塗改者需蓋章,否則無效)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未依本條規定投標者,審標得列為不合格) (一)證件封: 1.本案投標須知第63條相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切結書1、押標金新臺幣270萬元整之票(收)據或匯款證明以及服務建議書一式13份(另應檢附電子檔光碟片1份)裝入證件封。 2.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3.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或格式不符規定者,將依需求說明書規定酌予扣減評分之分數。 (二)價格封: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須用本署所發格式報價,報價金額要用中文大寫(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蓋具廠商印章、負責人章,一併裝入價格封內。 2.所投送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如有不符規定或自加條款或所填字跡模糊或塗改未蓋章者無效。 (三)外標封: 1.參加投標廠商應將前述填妥之證件封及價格封一併裝入外標封。 2.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三、投標文件須於108年7月23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張專員;規格聯絡人:石科長
聯絡電話
(02)89798341
機關代碼
A.21.5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採購聯絡人:張專員;規格聯絡人:石科長
聯絡電話
(02)89798341
傳真號碼
(02)26531773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457@sf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730,0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26,1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金額,為「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8,526,183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B10704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4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4樓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詳閱招標文件,並隨時注意異動公告。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石婉麗科長,聯絡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89。 二、投標廠商於領標後投標前應自行前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寧園安養院(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12鄰榮光路19號)進行現場勘查,就現場標的物皆應詳細勘查,對於本工程之現場情形及施作內容應完全了解,於得標後不得藉故推諉無法履約或要求加價。 三、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書寫,有塗改者需蓋章,否則無效)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未依本條規定投標者,審標得列為不合格) (一)證件封: 1.本案投標須知第63條相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切結書1、押標金新臺幣270萬元整之票(收)據或匯款證明以及服務建議書一式13份(另應檢附電子檔光碟片1份)裝入證件封。 2.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3.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或格式不符規定者,將依需求說明書規定酌予扣減評分之分數。 (二)價格封: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須用本署所發格式報價,報價金額要用中文大寫(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蓋具廠商印章、負責人章,一併裝入價格封內。 2.所投送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投標標價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如有不符規定或自加條款或所填字跡模糊或塗改未蓋章者無效。 (三)外標封: 1.參加投標廠商應將前述填妥之證件封及價格封一併裝入外標封。 2.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三、投標文件須於108年7月23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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