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020 已決標公告

114至115年度特殊境遇家庭暨兒童少年福利資訊系統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資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50,000
原始預算
$ 2,837,000
底價金額
$ 2,5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代碼 A.2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博翔
聯絡電話 (02)89791196#313
機關代碼 A.21.5
單位名稱 採購秘書室;規格兒少福利組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莊博翔
聯絡電話 (02)89791196#313
傳真號碼 (02)27018410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355@sfa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擴1年。2.後擴增購283萬7,000元整。3.後擴內容:(1)系統增修及功能擴充:如履約期限內異動,須進行功能增修或調整。本項擴充金額,應依約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計算,以97萬7,000元為上限。(2)維護服務後續擴充:契約期間屆滿時,得以書面通知得標廠商延長,最長不超過1年,延長期間費用應依照原契約維護費用標準按延長日數計算,最高以186萬元為限,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4/10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8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4年5月25日(若未能於114年5月25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起至115年5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博翔
聯絡電話
(02)89791196#313
機關代碼
A.21.5
單位名稱
採購秘書室;規格兒少福利組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莊博翔
聯絡電話
(02)89791196#313
傳真號碼
(02)27018410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355@sfa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擴1年。2.後擴增購283萬7,000元整。3.後擴內容:(1)系統增修及功能擴充:如履約期限內異動,須進行功能增修或調整。本項擴充金額,應依約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計算,以97萬7,000元為上限。(2)維護服務後續擴充:契約期間屆滿時,得以書面通知得標廠商延長,最長不超過1年,延長期間費用應依照原契約維護費用標準按延長日數計算,最高以186萬元為限,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4/04/10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8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4年5月25日(若未能於114年5月25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起至115年5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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