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林紫苓及規格聯絡人秘書室阮小姐,電話(04)2217-2252
聯絡人
林紫苓及規格聯絡人秘書室阮小姐,電話(04)2217-2252
電子郵件信箱
doralin9116@hp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秘書室)
開標地點
本署會議室(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1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廠商應為經政府合法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應包括冷凍空調工程科)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應包括冷凍空調工程技術服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應包括冷凍空調工程科)
(2)所加入之冷凍空調技師公會會員證書
(3)需求說明書附件5之切結書1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應包括冷凍空調工程技術服務)
(2)所加入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3)需求說明書附件5之切結書1及切結書2
(三)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招標公告投標文字勾選正體中文或英文。
■投標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請附67元回郵掛號信封寄至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pa.gov.tw;檢舉電話:02-25220576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