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150401 已截止

115年菸品健康警示圖文效果評估計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公告日:115/04/08 截止日:115/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27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南希及規格聯絡人菸防組詹先生(02-25220617)
聯絡電話 (02)25220941
機關代碼 A.21.4
單位名稱 秘書室及菸害防制組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人 葉南希及規格聯絡人菸防組詹先生(02-25220617)
聯絡電話 (02)25220941
傳真號碼 (02)25220986
電子郵件信箱 groupies@hpa.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10:30
開標地點 本署會議室(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1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個月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另不開放自然人投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1份。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1份。 (三)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 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三、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或納稅證明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菸害防制組詹先生,電話:(02) 2522-0617。 ■投標須知第26點規定,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招標公告投標文字勾選正體中文或英文。 ■投標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請附52元回郵信封寄至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pa.gov.tw;檢舉電話:02-25220576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南希及規格聯絡人菸防組詹先生(02-25220617)
聯絡電話
(02)25220941
機關代碼
A.21.4
單位名稱
秘書室及菸害防制組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人
葉南希及規格聯絡人菸防組詹先生(02-25220617)
聯絡電話
(02)25220941
傳真號碼
(02)25220986
電子郵件信箱
groupies@hpa.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10:30
開標地點
本署會議室(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1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個月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另不開放自然人投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1份。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1份。 (三)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及其他人民 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三、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或納稅證明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菸害防制組詹先生,電話:(02) 2522-0617。 ■投標須知第26點規定,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囿於系統限制招標公告投標文字勾選正體中文或英文。 ■投標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3.請附52元回郵信封寄至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郵件信箱:ethics@hpa.gov.tw;檢舉電話:02-25220576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