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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機關評估執行及配合程度良好,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116年度至117年度得視需要修改契約規格條件再洽原研究機構擴充之權利,擴充次數以2次為限,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以新臺幣28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四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 趙先生,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19;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6033。
2.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3.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方式:
(1)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2)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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