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028-GH 已決標公告

南區業務組辦公大樓清潔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摩潔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2,500
原始預算
$ 1,188,419
底價金額
$ 1,168,800
決標折數
94.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蕭旭淇、規格:謝青娥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蕭旭淇、規格:謝青娥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1
傳真號碼 (06)2245678
電子郵件信箱 E13000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給付條件續約1年,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3 17:30
開標時間 106/12/14 15: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或以掛號寄達704台南郵局第2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取時間自106年12月6日起至106年12月13日止(於辦公時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1.至本署南區業務組8樓綜合行科領取。 2.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計算郵遞時程寄至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科索取,(惟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應自行負責。 3.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
開標地點_2 本署南區業務組9樓第3會議室。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及作業規定等。 3.本案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謝青娥、電話06-2245678轉824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褔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蕭旭淇、規格:謝青娥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蕭旭淇、規格:謝青娥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1
傳真號碼
(06)2245678
電子郵件信箱
E13000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如經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給付條件續約1年,並以1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3 17:30
開標時間
106/12/14 15: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9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或以掛號寄達704台南郵局第2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取時間自106年12月6日起至106年12月13日止(於辦公時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1.至本署南區業務組8樓綜合行科領取。 2.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並計算郵遞時程寄至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科索取,(惟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應自行負責。 3.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纂改。
開標地點_2
本署南區業務組9樓第3會議室。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案及作業規定等。 3.本案規格聯絡人:綜合行政科謝青娥、電話06-2245678轉824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褔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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