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022-GH 已決標公告

委商派遣人員處理各項業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限責任新北市資料處理勞動合作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17,200
原始預算
$ 16,890,40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8244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8244
傳真號碼 (06)2244292
電子郵件信箱 e110212@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06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2 17:30
開標時間 106/11/23 15: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第210號信箱或送達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法,從事有關人力派遣業等項目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可自106年11月1日起至106年11月22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洽領招標文件或附回郵信封(大於30公分*40公分)由本組寄送(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廠商請自行估算往返郵寄時程,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請投標廠商預先考慮提早(領)投寄。(二)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2)洽詢,如對本案之作業規範等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謝小姐(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4)洽詢。(三) 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南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6)2244402,傳真:(06)22444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8244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南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聯絡人
採購:張先生/規格:謝小姐
聯絡電話
(06)2245678#8242/8244
傳真號碼
(06)2244292
電子郵件信箱
e110212@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06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2 17:30
開標時間
106/11/23 15: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9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70499台南成功路郵局第210號信箱或送達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8樓綜合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法,從事有關人力派遣業等項目之廠商,並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另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可自106年11月1日起至106年11月22日止,在辦公時間內 (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洽領招標文件或附回郵信封(大於30公分*40公分)由本組寄送(本署自收件日至交付郵局寄送約需2個工作日,廠商請自行估算往返郵寄時程,如逾投標截止期限,廠商自行負責)。請投標廠商預先考慮提早(領)投寄。(二)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張先生(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2)洽詢,如對本案之作業規範等有疑問,可向本署南區業務組綜合行政科謝小姐(電話:06-2245678轉分機8244)洽詢。(三) 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南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6)2244402,傳真:(06)22444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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