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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得標廠商履約情形,經本署評估有業務需要,得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 1 次之權利,得洽廠商比照原契約條件承作及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事宜,擴充期間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7萬8,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機關(臺北市信義路3段140號)9樓第3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如期完成.完善履約管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若晚於113年12月31日之後決標,則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