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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281@nhi.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
(2)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法人登記書、設立登記證明、章程或公函。
(3)營利事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在開標日前,本案招標文件若有補充說明,將刊登於政府採購網,投標者須自行查閱。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投標須知:第27項)。
3.其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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