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070040289 已決標公告

信義大樓監視系統汰換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亞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8,887
原始預算
$ 1,998,000
底價金額
$ 1,900,000
決標折數
88.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 鍾先生/採購 羅先生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726 /1580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 鍾先生/採購 羅先生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726 /1580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092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2
原公告日 107/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9/18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2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有下列營業項目之一即可: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1電信工程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相關項目)【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可於等標期內(週二、週四)上午至機關現場瞭解本大樓監視系統建造環境,對現有架設、水電及施工中與完工後之場地清理等,應全盤考量(請先電洽02-27065866轉2726鍾先生)。 2.本案委由弘業聯合電機技師事務所設計規劃,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918141328李先生。 3.得標廠商施工期間,需配合機關上班時間,以不影響機關上班時間及環境為原則,因而衍生之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施工時間、地點須經機關核准後實施。 4.更正公告更正開標時間為下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 鍾先生/採購 羅先生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 鍾先生/採購 羅先生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726 /1580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0923@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2
原公告日
107/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9/18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2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有下列營業項目之一即可: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1電信工程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相關項目)【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可於等標期內(週二、週四)上午至機關現場瞭解本大樓監視系統建造環境,對現有架設、水電及施工中與完工後之場地清理等,應全盤考量(請先電洽02-27065866轉2726鍾先生)。 2.本案委由弘業聯合電機技師事務所設計規劃,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918141328李先生。 3.得標廠商施工期間,需配合機關上班時間,以不影響機關上班時間及環境為原則,因而衍生之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施工時間、地點須經機關核准後實施。 4.更正公告更正開標時間為下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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