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150680632 已截止

「健保永續制度規劃應用之研析」委託研究計畫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日:115/04/24 截止日:115/05/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07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規格:胡先生/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72/273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胡先生/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72/2731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1056@nhi.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6: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如期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孫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3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小姐/先生,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 。 3.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4.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方式: (1)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2)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規格:胡先生/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72/273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胡先生/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572/2731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1056@nhi.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8 16: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如期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孫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3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小姐/先生,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 。 3.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4.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方式: (1)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2)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