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140664988 已決標公告

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委外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新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4,772
原始預算
$ 1,340,000
底價金額
$ 1,294,77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代碼 A.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黃小姐/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620/273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黃小姐/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620/2731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1056@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前,如有業務需要,且經機關評估廠商配合程度良好,機關得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或視需要修改契約規格條件再洽廠商議價,續約期間每次1年,最多可續約2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7:15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期間廠商須提供穩定之對外服務,為確保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即○年○月○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如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另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孫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3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620。 3.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4.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方式: (1)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2)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規格:黃小姐/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620/2731
機關代碼
A.2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人
規格:黃小姐/採購:孫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65866#2620/2731
傳真號碼
(02)27026324
電子郵件信箱
a111056@nh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前,如有業務需要,且經機關評估廠商配合程度良好,機關得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或視需要修改契約規格條件再洽廠商議價,續約期間每次1年,最多可續約2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等標期辦公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洽購,每份標單應繳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17:15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期間廠商須提供穩定之對外服務,為確保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14樓秘書室收文登記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即○年○月○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如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關)得以組織條例、章程或公函代之,另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上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文件,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孫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73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065866分機2620。 3.資料文件錯誤有異動時,請領標廠商下載異動資料。 4.受理廠商檢舉之連絡方式: (1)衛生福利部政風處,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2)本署廉政檢舉專線:電話: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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